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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文明素质工程》等八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8.广泛开展科学、法律知识普及活动。以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认真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抓好面向青少年的科普活动,强化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发挥青少年宫、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搞好校内外的各种科技教育活动。以青少年科技节、科技比赛等活动为载体,组织青少年参加丰富多彩的科技实践活动。发挥市民科普学校、农函大等组织机构的作用,向广大公民普及前沿科技、社会科学、生产技能等知识,特别是科学生活知识的传授。组织“人文大讲堂”活动,提高科技周(科普周)、科普日和科普节的质量,形成覆盖全省市县的科普大格局。积极开展“四进”社区活动,加强日常科普宣传。重视并组织好领导干部的科普教育,定期开展科普报告会,使干部的科普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按照“四五”、“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外来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组织阅读法律书籍,办好法制宣传栏,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增强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风气。
  9.扎实推进道德实践活动。围绕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众,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希望工程”、“春风行动”、“春蕾计划”、“大学生助学计划”等扶贫济困活动,进一步开展各类志愿者特别是青年志愿者活动,组织好大学生参与“三下乡”、“四进社区”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助人为乐、义务献血、见义勇为、关爱弱势群体等善举。围绕提高文明素质,在全社会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三讲一树”等活动;在学校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雏鹰奖章”等活动;在青少年中开展“实践‘五爱’要求,争做‘四有’新人”主题教育活动、“青年志愿者行动”、“青年文明号创建”等活动;在广大职工中开展争当文明职工,争做劳动模范活动;在妇女中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争创“三八红旗手(集体)”活动。进一步强化道德要求,使人们在参与道德实践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行为举止得到规范,文明素质得到提高。
  六、组织保障
  1.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文明素质工程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文化大省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覆盖全省城乡,关系全体公民,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各级宣传、文化、司法、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运用各种载体积极实施文明素质工程。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学校文明素质教育作为德育的重要任务予以落实。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文明素质教育,切实把文明素质工程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文明素质工程的分析制度,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掌握公民文明素质的基本状况,针对问题研究对策,明确要达到的目标。建立完善提高文明素质的目标考核制度,把实施文明素质工程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评选考核内容。
  各级财政要逐步加大经费投入,为文明素质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3.不断总结经验创新载体。要根据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要求和单位实际,不断为文明素质工程注入新的内容。认真总结广大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积极探索实施文明素质工程的有效方式,拓展新思路、研究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创新文明素质工程的内容和载体,使全省公民的文明素质不断提高。

浙江省文化精品工程

  本工程主要用于对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扶持和推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推出文化精品,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精品的示范导向功能,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形成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良好氛围和繁荣局面,使我省文化精品创作生产走在全国前列,为浙江文化大省建设跃上新的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弘扬主旋律和坚持多样化结合。既要坚持正确的导向,努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又要注重精神文化产品题材和表现手法的多样化,努力创作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作品。
  2.突出重点和全面推进结合。既要突出重点,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重点项目的创作生产,又要全面推进,促进全省各地、各个门类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繁荣。
  3.继承传统和不断创新结合。既要继承一切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吸收借鉴世界文明的先进成果,又要结合时代的要求和新的实践,在精神文化产品的内容和形式、载体和传播等方面积极创新,不断开拓先进文化发展的新途径。
  4.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既要注重精神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又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使文化精品在群众和市场中经受检验,努力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5.出作品和出人才结合。既要以多出优秀作品为目标,全力抓好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又要注意在创作生产的过程中努力做好凝聚队伍和培养、使用、引进人才的工作,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精心组织打造各类文化精品和项目 100部(项)左右,争取在全国性评奖中获奖或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进一步推动文化创新,健全和完善对重点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过程实行扶持的工作机制及相关申报、考核、奖励办法,形成有利于推动我省文化精品创作生产的工作体系,切实加强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内容建设,全面推进各类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形成精品纷呈的繁荣局面。
  四、项目范围
  1.文艺类:文学、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文艺、戏剧、动漫、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等领域的创作、演出、制作、展示、主题性活动等项目。
  2.哲学社会科学类:理论文章、哲学社会科学著作。
  3.新闻出版类:图书、音像出版物、电视专题片、媒体品牌栏(节)目。
  4.文化服务类: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提供优秀精神产品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
  五、重点内容
  1.创作一批体现国家和浙江文化精品创作水准,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作品;
  2.扶持一批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市场发展潜质,能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起示范导向作用的项目;
  3.扶持一批深受基层、群众欢迎,以提供、传播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为主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
  4.创作一批弘扬浙江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传承创新意义的文化艺术成果;
  5.组织一批围绕中心和大局,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或在宣传浙江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与作品。
  六、工作思路
  文化精品工程通过规划与立项、监督与管理、考核与奖励三个环节的工作,对全省文化精品创作进行总体规划和宏观指导,对重点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传播过程实行全方位扶持,提高创作水准,确保精品质量。
  每年年初和年中,文化精品工程制定并公布年度实施细则,提出一批选题,面向全社会接受项目申报,凡省内合法从事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与外省合作的项目须拥有出品权或全国性评奖申报权)。各市委宣传部和省级有关宣传单位要精心策划,积极组织重点项目,向省文化精品工程相关工作机构推荐。
  文化精品工程各专项工作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后,按门类分别聘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和可行性论证,在此基础上经充分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重点项目,并予以公布。运作过程力求规范、高效、公正,符合文化精品创作的规律。
  重点项目一经确立,即由项目责任人与省文化精品工程办公室正式签订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确定项目目标、完成时间、权利、义务以及双方认为应进入协议的内容,并建立项目档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重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按规定给予各种扶持。项目责任人要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获得经济扶持的项目还需定期反馈资金使用情况),并在项目完成后提供相关材料报专项工作委员会,接受考核。
  每年年初,各专项工作委员会统计前一年全省精品创作成果,制定年度奖励计划。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中考核优秀的优先列入奖励范围。
  对重点项目采取以下扶持方式:
  1.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进行策划、规划、论证、研讨,帮助修改加工提高。
  2.根据实际需要,对部分项目的创作、生产给予适当经济补贴。
  3.围绕产品传播组织宣传推介,包括组织首发、首映、首演等仪式和展演、展播、展映等活动。
  4.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成绩优异的项目给予奖励,属于填补空白的重点成果或在国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项目,给予通报表彰和特别嘉奖。
  5.根据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组织若干公益性服务项目,作为文化精品工程的子工程给予扶持。
  七、组织保障
  文化精品工程由省委宣传部负责实施,设办公室和文艺、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三个专项工作委员会。专项工作委员会由省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和有关单位领导组成,分别负责三个领域项目的申报、论证、立项、扶持、监督、考核、奖励等有关工作。文化精品工程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细化和组织协调。
  聘请有一定代表性和权威性的专家组成文艺、新闻出版、哲学社会科学三个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作品和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和可行性论证。
  省委宣传部每年从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用于文化精品工程。同时,各级财政应加大对优秀精神产品创作生产的扶持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化精品创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文化精品工程相关工作,根据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设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制度和办法,大力扶持重点精神文化产品,推进我省文化精品创作生产的全面繁荣。

浙江省文化研究工程

  本工程从人文社会科学的角度,对浙江历史文化和当代发展进行系统研究。
  一、指导思想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浙江人文社会科学优势学科为基础,以浙江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现实课题和浙江历史文化为研究重点,广泛发动全省各方力量,从历史、现实与未来相统一的高度,总结浙江人民的生动实践,梳理浙江文明的传承脉络,挖掘浙江文化的丰厚底蕴,丰富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探索浙江发展的未来,推出一批在研究浙江和宣传浙江方面有较高学术水准、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成果,打造“当代浙江学术”品牌,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正确的价值导向,为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供精神食粮,为国内外一切关心浙江发展的人们提供解读浙江灿烂文化的窗口,为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和优秀文化传统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把握导向,紧扣主题。坚持马克思主义在研究工程中的指导地位,围绕发展主题,坚持正确方向,立足浙江实际,从研究浙江出发,为浙江发展和我国文化建设服务。
  2.统一规划,整体运作。充分体现研究的系统性、整体性,坚持通盘规划,整体运作,统一管理。
  3.整合资源,创新体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以改革的思路面向全社会组织开放式研究。发挥浙江大学学科、人才和对外学术影响的整体优势,发挥省内教学科研单位、知名院校、实际工作部门以及各地的研究特色和积极性,充分利用省外、国外学者的智力资源,努力建立更符合社会科学发展规律的科研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人才运作机制。
  4.规范学术,生产精品。研究者要潜心研究,独立思考,勇于创新;评审者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敢于批评;管理者要透明程序,规范制度,高效服务。研究成果既要有学术性、权威性,又要有可读性、应用性,经得住时间和社会的检验,能传承文明,咨政育人。
  5.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根据研究实力和条件,实事求是确定研究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分步有序地推进。切忌急于求成,粗制滥造。
  三、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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