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要求:制定高校毕业生进农村、进社区工作的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今后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乡镇公务员招考指标,用于定向考录在村两委任职两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各市。
十一、加大财政支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力度
21工作任务:地方财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安排专门经费,用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中央财政将通过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予以支持。
目标要求: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各级财政也要相应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此项工作。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十二、实行面向基层就业的定向招生制度
22工作任务:实行面向基层就业的定向招生制度。根据基层的实际和需要,适当采取优惠政策,面向中西部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毕业后到中西部地区基层和艰苦行业就业。要严格招生管理,严格执行定向招生协议,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保证这部分学生完成学业后到协议单位服务。高等职业院校要以就业为导向,广泛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积极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努力为基层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和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的实用人才。
目标要求: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并抓好实施。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
十三、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23工作任务:各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要与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合作,共同加强与社会用人单位的沟通,逐步建立起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实现高校、省、国家三级就业网的联通和就业工作的信息化,及时发布需求信息,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搭建方便、快捷、覆盖面广、资源丰富的信息平台。
目标要求:在现有就业信息网络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协调,统筹安排,逐步实现人事、劳动、教育就业服务网络的对接,实现省、市、县就业信息资源的共享。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
24工作任务:统筹高校毕业生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设,使现有各类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实现联网贯通,加快建设统一的人才市场。当前应在已有的市场内开设不同类别的专业市场特别是面对高校毕业生的专业市场,提高供需对接的针对性,既方便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也帮助用人单位选用合适的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