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各市。
九、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
18工作任务:重视加强农业推广服务机构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搭建吸纳高校毕业生的舞台,既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又有利于推动“三农”工作。
目标要求:加强农业推广服务机构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农业厅、省人事厅,各市。
19工作任务: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为西部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农技推广服务等提供阶段性服务。从2005年起连续5年,全国每年招募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时间一般为2到3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安排到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其生活补贴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付。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有关部门应协助在本系统内推荐就业。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评定。对报考公务员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为其保留学籍2年;对于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研究生的,应适当给予优惠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目标要求:认真做好中央统一部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并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的具体政策措施及办法。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
十、大力推广高校毕业生进村、进社区工作
20工作任务: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从2006年起,国家每年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到城市社区就业的,其薪酬可由所在地财政和社区共同解决。到农村就业的,可通过法定程序安排担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相应职务,市县两级政府可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其人事档案由县级人事部门管理。要把这批人员作为将来补充乡镇、街道干部的重要来源。对工作2年后报考公务员的,要采取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报考研究生的,应适当给予优惠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争取用3到5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国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