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证书者按照规定登记注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科研成果评审、著作出版等方面,与在职人员一视同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为聘用单位服务,需要使用原单位的设备、器材以及技术资料、图纸等时,可与原单位协商后使用。对受聘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做出突出业绩,并符合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条件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
四、切实维护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各单位聘请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平等协商、报酬合理的原则,通过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应聘期间,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享受原离退休费和生活待遇。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享有其科研成果转化的收益。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应聘期间取得的报酬和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应依法纳税。各聘用单位要关心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体健康,从工作需要和他们的实际情况出发,聘请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五、高度重视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社团组织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等社团组织团结和凝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和支持这些社团组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组织、推荐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专家继续发挥作用。各级科协、组织、人事、财政、老干部和民政等部门要关心、支持这些社团组织开展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工作,在人员、经费、办公条件和活动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这些社团组织开展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六、建立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联席会议制度
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发挥好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把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的开发纳入到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开发的新思路、新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创新服务方式,做好引导支持工作。由省人事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省科协、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共同建立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沟通工作情况,研究政策建设,加强协调协作,在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方面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