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广泛开展宣传。要发挥电视、报纸、广播和互联网等各种媒介的作用,精心策划,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具体措施、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发动消费者、企业等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创建活动,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扩大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
(五)搞好信息反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工作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各设区市于2006年2月底前向省联席会议上报本地“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联席会议组成单位、人员名单和开展创建工作的商业街道名称;从二季度开始,各市联席会议于每个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上报上一个季度的创建工作情况。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
附件:
福建省“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省政府《关于研究主要城市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的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05〕156号)精神,建立福建省“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制定和审议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年度方案和计划,确定年度创建工作重点,搞好工作部署。
(二)协调和明确各职能部门创建工作职责分工,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本部门的创建工作。
(三)对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督查、考评,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应对措施。
(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省工商局、省经贸委、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食品药监局、省文明办。省工商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工商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具体名单如下:
召集人:周金伙 省工商局局长
成 员:潘崇奎 省工商局副局长
钟安平 省经贸委副主任
陈文加 省卫生厅副厅长
康国义 省物价局纪检组长
李德仁 省食品药监局副局长
张 萍 省文明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处。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承办处、室负责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