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增资扩股,化解风险,壮大证券公司实力。继续积极推进天同证券的增资扩股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完善证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积极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存管制度。充分利用通道资源,通过为 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境内投资代理、向基金公司等其他市场主体出租交易席位等方式,发挥专业化优势,提高证券公司盈利能力。调整证券营业部网点布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督促证券营业部进行同城、异地、跨区迁址,整合网点,优化布局,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自律组织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避免恶性竞争。
(四)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我省期货业发展。
积极开展期货知识宣传和市场发展的推动工作。积极推动期货交易所在交通发达、仓储便利地区,增设5—8个期货交割库。在期货相关品种的加工、流通、消费较大的地区。鼓励、支持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利用期货市场价格指导现货购销。培育一批消费或需求量大、内部管理严格、风险控制完善的龙头企业利用期货市场做好套期保值。在金融市场较为发达、企业和居民个人投资意识较强的地区,合理设置期货交易营业网点,提供安全、公正、高效的投资渠道。
加大期货公司重组力度。吸引、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投资期货经营机构,培育规模大、抗风险能力强的期货经纪公司。支持资金和技术力量强、守法合规经营的公司提高竞争力。鼓励期货公司提高研究创新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加快发展壮大。加强监控力度,建立健全风险监控机制,净化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使期货市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实现快速、有序发展。
(五)加强与证券业相关的中介服务组织建设。营造诚信健康的市场发展环境。
由主管部门牵头,解决好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快组织制度创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执业水平。健全完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征信和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和失信惩罚、退出制度。进一步强化中介机构的义务和责任,切实提高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的水平,使其真正成为资本市场公信力的维护者。
加强指导,进一步发挥好证券期货业协会、上市公司协会联系会员、沟通同业、自律管理的功能。制定和落实行业自律标准,完善自律规则,加强会员管理,监督检查会员执业行为。重视会员权益保护,及时调研和反映带有普遍性和表现突出的行业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附件3:山东省“十一五”保险业发展规划
为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做大做强我省金融保险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快我省保险业发展,提升保险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发挥好保险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和我省“十一五”规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保险业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保险业发展状况与存在的问题
(一)我省保险业的发展状况。
近年来,我省保险业持续快速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全省保险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更新发展思路,转变增长方式,保险业务结构明显改善,发展后劲大大增强。2000年以来全省保费收入以年均30.08%的速度增长,在全国的位次连续四年逐年提升,2004年达到317.16亿元,跃居全国第三位。
市场主体不断增加,保险业组织体系日臻完善。我省初步形成了以山东保监局为监督管理机关,商业保险公司、政策性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保险代理公司、兼业代理机构为市场主体,保险行业协会为自律组织的保险业组织体系。到2004年末,在山东省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共 18家,注册在山东省的专业保险中介公司105家,兼业代理机构8017个,成立了省保险行业协会和 17个市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增强。山东保监局积极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诚信建设四位一体的防范风险与促进发展体系,加强市场监控,打击违规行为,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推动行业自律;促进企业内控建设,增强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能力;推进诚信建设,提升行业信誉。通过综合治理,保险市场运行平稳,保险业保持健康发展。
保险产品日益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目前,我省财产保险产品种类有12大类2744个产品。人身保险产品种类有3大类3730个产品。业务种类增加、服务意识增强、电子化水平提升、以及承保等服务环节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的提高,较好满足了社会的保险需求。
保险功能明显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逐步提高。保险在经济补偿、资金融通、防灾防损、分散风险、优化资源配置、保障经济运行、维护社会稳定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0年—2004年,保险业累计支付赔款和给付 249.3亿元,累计缴纳税金30亿元;目前为全社会承担着各类风险责任金额达3.6万亿元,有效参保人次达9166万人次;现有从业人员18.3万人,已经成为增加就业机会的重要行业。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保险工作,普遍加强对保险工作的领导,鼓励和支持保险业加快发展,加快保险业发展的热潮在全省各地蓬勃兴起。
(二)我省保险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近年来我省保险业发展较快,但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同保险业可以发挥的功能与作用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突出表现为规模较小、水平较低、功能不强、体系不完善、实力较弱、行业信誉尚待提高。
规模较小,发展水平较低。2004年,我省保险深度为2.05%,在全国位居第26位,与2003年世界平均的8.1%相差甚远;保险密度为345.6元/人,在全国位居第10位,与2003年世界平均470美元相差巨大。从保险市场主体看,机构和网点数量少。我省每万人拥有0.32个保险机构,而苏、浙、粤3省分别为0.68个、0.62个和0.52个;我省保险公司有18家,而苏、浙、粤3省分别有23家、21家和37家。
保险功能和作用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覆盖面窄、投保率低等因素影响,保险赔付总体作用相对较小。二是受市场主体类型等因素影响,我省保险业融通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功能较小。三是责任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健康保险、涉农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对我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作用的保险业务领域发展缓慢,与苏、浙、粤等先进省份以及全国和国际水平差距较大。
行业组织体系不完善,市场主体实力弱。一是缺少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对保险资金融通功能的发挥、保险产品创新、金融业整体发展等方面有较大的不利影响。苏、浙、粤等15个省市区均已设立或正在筹办保险公司。二是没有外资保险机构,不利于提升保险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力。苏、浙、粤等 10个省市均已设立外资保险机构。三是保险中介机构业务规模不大,专业化水平不高,服务于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作用较弱。
保险业竞争力不强。保险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缺乏核心竞争力,企业内控制度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不合理。低层次价格竞争较为普遍,保险产品、服务、管理、品牌等难以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
行业诚信建设亟待加强。有些保险代理人片面夸大保险产品的增值功能,模糊保险产品存在的风险,进行销售误导;部分保险公司理赔环节不规范、不透明,拖赔和惜赔现象时有发生。
我省保险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既有保险体制改革不到位、发展观念落后、宏观经济社会环境制约、政策支持力度不大、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不足、社会保险意识不强等方面的原因,同时也与保险业是新兴行业和我省保险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密不可分。当前,我国的保险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保险业已经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我省保险市场也进入对外开放行列,经济社会环境更加有利于保险业发展,我省保险业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发展、做大做强的条件已经具备。
二、“十一五”期间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增强保险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市场体系和信用体系,不断增强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实现我省保险业做大做强。
(二)基本目标。通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形成组织体系完备,覆盖面和服务领域宽,规模大,服务水平高,功能和作用充分发挥,社会保险意识普遍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能够适应国际竞争需要,具有较强风险防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保险产业。
——保险市场体系。我省保险市场平稳对外开放,建立中外资保险机构并存,法人机构、分支机构与基层服务网络健全,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之间合理分工、良性合作的完备市场体系。设立2—3家立足山东面向全国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进入山东的保险公司达到40家,其中外资保险公司10家以上;注册在山东的专业中介公司达到200家。每个设区的市至少有10家保险公司,各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数量达到40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