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适应混业经营趋势,积极开发新业务。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加强业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积极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增强产品的山东区域特色,提升金融业的整体服务功能。二是大力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突破证券承销包销、上市咨询辅导、收费银行服务等传统业务,积极开展投融资顾问咨询、并购重组顾问咨询、资产管理、基金管理等投资银行业务。三是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对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的保险业务领域发展,加快发展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补充养老保险。
(五)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一是尽快制定信用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通过出台有关法规,为信用征集、调查、评价、咨询工作和信用中介机构建设提供法律依据,规范信息的披露、使用,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失信惩戒机制。二是加强统一领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省政府经济宏观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财政、税务、工商、公安、海关、银行、保险、证券、金融服务中介机构、社会保障部门等共同参与,推进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三是分步实施,逐渐完善。组建商业信用和个人信用调查评估机构,坚持市场化经营、商业化运作的原则,整合现有的商业信用和个人信用资料,建立系统的企业商业信用档案和信用评级信息,分层次、分阶段地建立个人信用制度,逐步建立个人信用信息调查征集系统,探索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维护和隐私保护等方面的运作机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一个以政府信用为保障、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机制,为金融业及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六)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一是推动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积极为企业上市创造条件,引导、帮助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功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再融资能力。二是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研究制定指导性意见,解决我省许多高新技术企业长期存在的产权界限不清、智力和技术投入无法量化等历史遗留问题,扫清上市障碍,在财税、金融等方面制定实施有利于中小企业上市的扶持政策。三是支持企业到国际资本市场融资。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到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利用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海外资金。四是扩大企业债券融资。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支持和鼓励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允许我省发行市政建设债券。五是继续完善产权市场。引导现有产权交易机构根据市场化的原则,进行合理的功能划分和规范化运作。
(七)统筹经济金融发展,规划金融产业区域布局。
根据我省总体经济规划和东、中、西部经济特点,合理规划金融产业布局,培植山东区域金融中心。一是发挥济南作为全省金融资源聚集地的优势,推动全省经济、金融协调发展。进一步发挥金融监控调节枢纽的功能,完善金融监控网络,确保全省金融业安全、有序、高效运行。突出调度功能,建立以央行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共同组成的资金调度网络。强化金融产品的研发功能,利用业务综合优势和人才聚集优势,推进全省金融创新。二是依托青岛的区位优势和经济特色,构建外向度较高的金融功能区。突出金融组织体系的国际性,重点发展外资金融机构。结合我省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我省作为农业大省的实际,争取国家在青岛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交割仓库,大力发展期货业务。以海尔、海信等大型企业为龙头,积极开展商业票据业务。争取建立产权交易场所,恢复产权柜台交易。
(八)保持金融稳定,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是保障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条件。尽快建立省政府领导下,由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各金融监管机构和省直有关部门组成的山东省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一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省政府主管部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各金融监管机构要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通报信息,研究解决金融业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二是建立金融监管部门与工商、税务、审计、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执法合作机制。共同打击在金融领域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增强监管合力,防止出现监管盲点,形成一个以政府为领导、金融监管部门为主体、有关执法部门为支撑、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金融安全体系。三是在推进金融企业自身改革的同时,继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大金融机构对其他企业金融服务的深度,从源头上加强对金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
(九)实施人才战略,为金融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一是大力发展金融高等教育。重点扶持我省1—2所高校的金融相关专业重点学科建设,培养精通现代金融业务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二是积极开展金融系统员工培训。加强对金融企业员工的定期岗位培训,重视培养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鼓励金融企业选派人员到国外学习先进的金融管理经验和金融技术。三是完善金融企业人才管理机制。进一步改革金融业现行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四是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鼓励金融企业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高素质人才,尤其是金融业急需的熟悉国际金融市场、精通金融衍生工具和金融创新技术的高级人才。加强与金融研究部门、大学金融研究机构的联系,充分发挥国内金融智力资源。鼓励金融企业通过设置战略发展顾问、投资咨询顾问等方式建立与国外金融机构和国际知名金融专家或企业家的联系、交往渠道,探索利用国外智力资源。
附件:1.山东省“十一五”银行业发展规划
2.山东省“十一五”证券业发展规划
3.山东省“十一五”保险业发展规划
附件1:山东省“十一五”银行业发展规划
为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做大做强我省金融业的战略部署,抓住全省经济加快发展的历史新机遇,提升银行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更好地支持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根据国家和我省经济发展战略,制订本规划。
一、现有基础
山东银行业已经形成了完善的机构组织体系和健全的服务功能。目前全省共有遍布城乡的1.5万多个银行业机构服务网点,对社会公众和消费者提供700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近五年来,全省各项贷款年均增长16.18%,高出生产总值平均增幅3.96个百分点。2004年总信用支持量超过2000亿元,实现利润92亿元,上缴税收80亿元,金融相关比率(存贷款余额之和/生产总值)达到 169.78%,银行信用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提升。
(一)主要优势。
一是经济基础和增长后劲扎实。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经济一直保持快速、健康发展势头,生产总值已连续十多年以年均10%以上的速度递增,2004年实现生产总值15400亿元,居全国第三位。近五年全省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7.84%, 2004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590亿元,增长37.7%,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926家大型工业企业中,山东拥有263家,占13.5%,当年增加81家。雄厚的经济基础和强劲的增长优势派生出旺盛的金融需求,为银行业的发展营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二是银行业加快发展的金融基础牢固。山东省对金融环境的超前治理形成了平稳健康的金融运行环境,消除了历史遗留的大多数风险隐患。山东银行业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山东省是农村信用社首批改革试点省份;2/3的城市信用社已顺利组建为城市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顺利推进;重汽财务公司完成债务重组并恢复正常营业。占全省金融总量近30%的地方银行运行质量明显好于全国水平,发展基础稳固。
三是拥有诚信和谐的良好人文环境。山东是礼仪之邦,传承千古的以诚信为本的孔孟思想为银行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文化积淀和良好氛围。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明确的金融产业化战略目标,各级、各部门在化解风险和推进改革过程中,也给予银行业大量的政策支持。通过深入推进诚信山东、平安山东、金融安全区建设以及打击逃废金融债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等工作,社会信用氛围得到更好的改善,营造了有利于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经济和社会环境。
(二)存在差距。
一是银行产业化发展程度低,金融资源相对不足。首先是总体规模偏小。2004年末,山东存、贷款总量均排名全国第六,存款仅为广东的47.1%,比排名第五的浙江少近3000亿元。第二是产业回报差。2004年,山东金融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金融产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等指标明显低于江苏、浙江、广东等经济强省。第三是人均指标低。目前,山东人均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存款等指标低于一些经济强省,是人均指标小省。
二是潜在的金融风险仍然较大,化解难度不容忽视。山东经济国有化程度较高,体制改革成本过多地反映在银行资产上,致使银行业历史遗留问题多,不良贷款总量大,自主化解能力不足。2004年,全省主要银行业机构的不良贷款双降主要得益于政策性因素,年内不良贷款余额减少513亿元,政策性剥离部分占比高达95.11%,年末全省主要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仅为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