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加大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建设力度。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完成河北劳动保障网的改版升级工作。巩固各市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建设成果。在网站建设较早、基础工作比较好的市进行网上办事试点。继续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工作,逐步扩大网上服务的业务范围和应用范围。有条件的市要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充分利用信任体系和互联网技术,积极开展自助式网上应用。积极探索省市两级门户网站信息资源整合、协同的模式。继续加强网站的规范化和安全建设。进一步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完善和丰富网站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和网上信息的时效性,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高网站的运行维护管理水平。
(三)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在承德、廊坊市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三、切实抓好统一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按照劳动保障部《
关于做好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162号)要求,坚持全面规划、集中统一、逐步实施的原则,以建立统一的省、市劳动保障数据中心为目标,加大系统资源整合力度,在2006年年底前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数据中心机房,实现设备资源、技术资源和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建立硬件资源集中统一、技术资源集中统一、数据资源集中统一、交换区和决策区集中统一的物理集中、安全可靠、管理规范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有条件的实现生产区的统一,支持各项劳动保障业务的办理,实现各业务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
四、加大全省统一软件的开发应用工作力度。积极推广应用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核心平台软件,完成在省本级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的实施,继续做好在邯郸和邢台市的应用试点工作,并结合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进一步扩大范围,在石家庄、承德、唐山等市开展新的应用试点。以劳动保障部“劳动99”三版软件为基础,积极推进在邯郸、邢台、张家口、秦皇岛、廊坊等市的劳动就业统一软件的开发应用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险基础业务信息采集软件。在保证新建系统使用上述统一应用软件的同时,已建系统中尚未使用统一软件的,要制定向统一软件升级的计划,做好升级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本地化实施的市,要保证质量,加快进度,早日完成。未经省厅批准不得开发或购买其他业务应用软件。大力抓好系统的应用工作。积极促进已建系统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充分发挥系统应有的效益,切实提高劳动保障工作的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认真做好在建系统需求分析和设计工作,并借软件实施的契机,努力实现业务流程的规范和优化。充分利用劳动保障部两个统一核心应用软件标准一致的特点,努力实现各主要业务间的信息共享,实现各项业务间的有效衔接和协同办理。在应用中做好新建系统与原有系统的衔接,做到平稳、平滑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