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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力争使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放心农资覆盖率显著提高,农资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农资质量监控体系逐步健全,农资监管信息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意识和农民群众维权能力进一步增强,农业系统农资监管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市场主体清查。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依法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建立档案。重点检查群众投诉多、以前有违规记录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对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或存在违法行为和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要报请上级部门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对证照不全的单位、个人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问题严重的摊点,要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坚决取缔;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或挂靠的农资经营单位,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加大脱钩力度。
  二是突出重点产品整治。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县、乡、村农资集散地检查力度,结合重要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着重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使用的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
  种子监管重点:以小麦、玉米、棉花及本地重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在春耕和秋播前集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突出种子市场质量抽查,严格品种审定,切实清理种子市场品种多、乱、杂的现象,严厉打击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农药监管重点:以杀虫剂、杀鼠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加强农药质量和标签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禁用限用农药专项整治,整顿非法经营禁用高毒剧毒农药行为。
  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料、冲施肥、微肥及叶面肥料为重点,在春秋两季集中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广泛开展肥料质量抽查,加强对肥料产品的登记证、包装标识、宣传内容检查。同时,强化对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
  三是狠抓案件查处。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坚决禁止以罚代刑。要对已受处理的违规单位或个人做好跟踪监管,确保整治效果。要进一步加大农资案件的曝光力度,在重要季节,曝光重大假劣农资案件,以达到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各地要在日常监管和市场抽查的基础上,建立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档案,实行分类监管。
  (二)加强农资质量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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