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积极推行省直部门和中央在湘单位的政务公开

  省直部门和中央在湘单位要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较多、与人民群众打交道较多的部分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政务服务大厅。已建的大厅,要不断完善其功能,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所有部门都要采取板报、网络、传媒等形式公开办事项目,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垂直领导或双重领导的各部门,要在系统的指导下,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同时督促下属单位切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四、全面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贯彻落后2005年全国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行水、气、电、公交、学校、医院等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特别是将上学、就医等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并完善本系统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办事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考评、标准等要求,水、气、电、公交、学校、医院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制定和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逐步实现标准化服务,做到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省政务公开办将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作为工作重点,下半年将联合省纪委对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注重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并在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度办事公开工作规则。

  五、创新形式,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载体

  在继续利用好宣传栏、宣传窗、宣传册等传统形式宣传政务公开的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覆盖面广、传播速度的特点开展政务公开。各市州要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在网上公开不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开展网上服务,大力推行电子政务。省政务公开办将与有关方面协调,理顺与“政务公开网”的关系,支持、规范“政务公开网”建设与《政务公开指南》的编发。加强与湖南卫广的协作,共同把“为民热线”办成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线、服务线。

  六、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各市州、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大对窗口单位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密切与新闻媒体关系,充分发挥舆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年底,省政务公开办将组织对全省各市州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