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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办发[2005]12号文件和全国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和谐社会为根据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廉洁高效为根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和公信度;按照制度化、规定化、科学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内容,完善制度,创新形式,强化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

  一、加强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宏观指导

  适时召开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 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规范、指导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掌握情况,提出建议,今年重点赴益阳、怀化、湘西、张家界、永州、郴州等地开展调研,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平衡发展。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市州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试行)》、《省下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试行)》。切实落实报送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制度,各市州和省直部门要及时向省政务公开办报送工作动态、制度、经验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情况,交流信息,共同办好《政务公开简报》,全年办12期以上。

  二、进一步抓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还没有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市和县(市区),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作出规划,尽快筹建,省政务公开办将到当地督查。现有的政务服务中心要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加大投入,满足窗口单位的需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狠抓窗口单位和项目的进驻率、办结率及巩固率。凡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都应进中心设窗口,凡行政许可及便民服务项目都应进中心统一办理、限时办结,凡进入中心的窗口单位都不能擅自回撤。要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管理和监控系统,力求在集中审批、联合审批上有新突破。省直各部门在各市州、县市区要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将行政许可项目编成目录,利用电视、网络、宣传册等媒体予以公示,让广大群众和企业清楚每项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办理程序、收费金额、办理期限等信息。积极推行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各地要创造条件,作出规划,搞好试点,逐步推开,省政务公开办将视情况在长沙等地召开现场会。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督促落实机构和编制。组织召开全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座谈会,研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关问题,提升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的软件、硬件质量。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着手制订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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