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重庆市政府
新闻发布会制度的意见
(渝府发〔2006〕2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直辖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进程加快,国内外对重庆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特别是自2003年起,经外交部授权,重庆成为继北京、上海、广东之后允许外国媒体记者常驻的地区,进一步规范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十分必要而迫切。建立健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有利于应对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需要,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力度;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实施政务公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加强全市重大问题、热点问题以及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规范新闻发布渠道,引导国内外舆论客观、公正、全面地报道重庆,树立重庆的良好形象。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现就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新闻发布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针对性和敏感性极强的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我为主、以正面宣传为主、用事实说话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握正确导向,全面、正确、及时、主动地向社会介绍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有关情况。规范新闻信息管理,精心组织,注重效果,增进国内外公众对重庆的了解,维护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建立起公开透明、反应灵敏、高效运行的政务信息发布机制,营造重庆良好的新闻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
新闻发布会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等领域适宜且需要统一、及时向全市和外界发布的重要信息:
(一)市政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外界发布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阶段性政府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二)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新政策、新措施需要对外介绍的情况。
(三)市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
(四)针对外界对我市有关问题的疑虑、误解需要通过媒体统一对外说明、澄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