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整规办关于整顿和规范与治安相关的娱乐、服务行业意见的通知
(沪府发〔2006〕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市整规办《关于整顿和规范与治安相关的娱乐、服务行业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整顿和规范与治安相关的娱乐、服务行业的意见
近年来,本市美容美发、沐浴、足浴、KTV(含歌舞厅)、游艺厅、棋牌室等娱乐、服务业发展迅速,活跃了群众生活,方便了群众消费。但是,发展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总量增加过快,分布缺乏有序合理。有不少经营场所经营条件、卫生条件差,存在安全隐患,有碍市容市貌。二是经营活动缺乏规范,一些娱乐、服务场所为招揽客源,放弃管理,治安问题频频发生。三是后续监管尚未形成有效合力,技术手段和措施难以适应管理需要。针对这些问题,现提出整顿和规范与治安相关的娱乐、服务行业的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平安建设,营造娱乐、服务业发展的和谐环境为目标,严格控制娱乐、服务场所的无序增长,严格规范娱乐、服务业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娱乐、服务场所内“黄、赌、毒”违法行为,促进娱乐、服务业健康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建立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作出新的努力。
(二)工作原则
1、行业发展与规划控制相结合。加强规划、规范工作,控制和压缩缺乏必备条件的娱乐、服务经营场所数量增长。
2、市场管理与治安管理相结合。加强娱乐、服务业经营行为监管,查处“黄、赌、毒”违法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3、条的指导与块的管理相结合。市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区县和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实施。
4、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着眼长远发展,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必要时进行集中整治。
(三)主要目标
以美容美发店、足浴店、洗浴场、KTV(含歌舞厅)、游艺厅、棋牌室为重点,取缔无证,规范有证;控制总量,规范发展。
通过整顿和规范,查处娱乐、服务企业和个体户违法经营行为,打击娱乐、服务场所内违法活动和犯罪分子,关闭违法违规开设的娱乐、服务场所,进一步促进娱乐、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使经营和治安风气明显改善。
二、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