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6]1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0六年一月)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从源头抓好食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食品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是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食品加工业整体水平不高,绝大部分企业属小作坊式生产,设备简陋、工艺落后、管理水平低、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差;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合格包装物包装食品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时有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现象屡禁不止;检测手段比较落后,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等问题十分突出。对此,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使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初步建立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实现以信息化管理为主要手段的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机制,食品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更加完善有效,企业法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和健康需求不断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