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桂政发[2006]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具体计划,将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组织下达和实施。
附件: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指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自治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广西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六年一月十九日)
一、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今年我区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今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全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
--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左右;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
--财政收入增长12%左右;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2%左右;
--外贸出口增长13%左右;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左右;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控制在3%左右;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以上预期目标,努力体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要求,体现推进富裕广西、文化广西、生态广西、平安广西建设的要求,体现积极进取和注重增长质量要求,与“十一五”规划目标相衔接,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为实现今年的发展目标,应突出在七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加强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以发展农村生产力为首要任务,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投入,实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开端。
1.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实施优质粮食、“三田”建设、良种繁育推广、农产品标准化和质量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市场信息、渔政渔港设施、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一批工程,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继续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在32个粮食主产县实施粮食直补,启动水稻良种补贴试点,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050万亩,粮食产量力争达到 312亿斤。围绕桑蚕、水果、蔬菜、食用菌、中药材、香料、速生丰产林、生猪、家禽、水产品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快生产基地建设,促进规模化、优质化和标准化生产,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进一批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项目建设。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道路,重点实施1750公里通乡油路和2500公里通村等级公路建设工程;农村水利,重点实施新解决1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解困工程,推进青狮潭水库等11个大型灌区和一批中小型灌区的节水改造工程,完成200公里骨干渠道防渗,加快水毁工程修复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能源,重点实施20万座农村沼气池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启动一批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以及边远无电地区用电建设试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