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
(穗文〔2005〕40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经市委同意,从现在起,在全市开展2005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思想建设方面。
1参加第一、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落实整改、建立党员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情况,参加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学习动员的情况。
2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情况。
3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
4各级党委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
(二)组织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工作。
(1)贯彻落实《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区、县级市换届以来,党委执行《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情况。
(4)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情况。
(5)各级领导干部及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
2基层党组织建设。
(1)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情况,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州市2005年实施固强基工程工作要点〉的通知》(穗组通〔2005〕20号)的情况。
(2)社区党建工作情况,包括社区党组织换届后领导班子的建设、社区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发挥作用情况,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经费落实等保障机制的完善情况以及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发挥情况。
(3)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情况,国有公司制和股份制企业领导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情况,停产、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党的建设情况,企业退休党员纳入社区党组织管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