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要项目及责任分解
按项目性质,分为园林局、林业局及风景区管委会责任类项目及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责任类项目两大类,树木则按规格大小分为超大规格(胸径大于30公分)、大规格(胸径大于8公分)、中规格(胸径4至8公分)和小规格(胸径小于4公分)。
(一)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责任类项目(共计112万株):
以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所管辖区内的人口数(人均种植一株树的标准)及区位条件、自然资源条件为依据,按分解任务与市政府签订责任状,负责组织实施所管辖区内的增加种植树木工作,一是要按年度目标,制定所管辖区增加种植树木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指挥部,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项目,落实责任人,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责任状,制定奖惩政策及项目保障措施,并积极筹措由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项目的建设资金;二是负责开展宣传发动及辖区内项目的监督、检查、管理、协调、验收、统计、总结、表彰等工作。
2006年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总共需增加种植树木112万株,其中,大规格树木15万株,中规格树木32万株,小规格树木65万株。指标分解情况具体为:
1.青秀区政府22万株(大规格树木3.2万株,中规格树木6.3万株,小规格树木12.5万株);
2.兴宁区政府16万株(大规格树木2.2万株,中规格树木5.2万株,小规格树木8.6万株);
3.江南区政府18万株(大规格树木2.5万株,中规格树木6.5万株,小规格树木9万株);
4.西乡塘区政府20万株(大规格树木2.6万株,中规格树木3.6万株,小规格树木13.8万株);
5.良庆区政府14万株(大规格树木2万株,中规格树木4.4万株,小规格树木7.6万株);
6.邕宁区政府12万株(大规格树木1.5万株,中规格树木2.5万株,小规格树木8万株);
7.高新区管委会4.5万株(大规格树木0.3万株,中规格树木1.2万株,小规格树木3万株);
8.经开区管委会4.5万株(大规格树木0.4万株,中规格树木1.6万株,小规格树木2.5万株);
9.相思湖区管委会1万株(大规格树木0.3万株,中规格树木0.7万株)。
(二)园林局、林业局及风景区管委会责任类项目(十项,共计38万株):
此类项目主要是对公园、风景区、城市主干道绿化、南友高速路南宁段等公共绿地增加种植树木,以种植超大规格、大规格树木为主,同步配植灌木花草,并规划建设配套设施。此类项目共需增加种植树木38万株,其中,超大规格树木0.03万株,大规格树木11.97万株,中规格树木9万株,小规格树木17万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