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豫政[2005]5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军分区,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5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 (国发 [2005]3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对象和时间
2005年接收退出现役的对象是: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为士官的义务兵;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士官,以及因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的士兵;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士官(限于军队院校、军事科学院、老干部管理机关和四总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因政治、身体等原因被安排提前退出现役的士兵,按有关规定执行。
退出现役时间和接收时间:退役义务兵从2005年11月底开始离队,12月底基本离队完毕;复员士官与退役义务兵同时离队。
转业士官的离队时间及相关问题另行通知。
二、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的教育宣传工作
各级政府和军分区、人武部、各有关部门要着眼于今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特点和维护稳定的需要,加强退役士兵的思想教育。要把坚持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作为退役士兵教育的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结合军队改革和建设的新形势,宣传军队优良传统,以增强退役士兵服从大局,珍惜军人荣誉,保持军队光荣传统,拥护改革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革命军人的本色和作风,听从组织安排,服从政府安置。宣传退役士兵安置法律法规政策和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对支持部队建设、巩固国防的重大意义,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提高各行业、系统、用人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管理教育,帮助他们树立自强自立精神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就业观念,自觉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安排,继续发扬革命传统,在新的岗位上再立新功。
三、做好退出现役士兵运送工作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退役士兵接待、转运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民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总 参谋部、
总后勤部联合发布的《入伍新兵和退伍老兵运输规定》的要求,对军用饮食供应(供水)站、军人接待转运站的准备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转运任务集中的地方,当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临时机构,负责转运、食宿接待和与部队派驻的临时工作组联系、协调等工作,确保退役士兵运送顺利进行。铁路、交通、公安、卫生等部门要教育广大职工和干警,热情服务,文明值勤,关心退役士兵,为退役士兵返乡提供安全优质服务,帮助他们解决途中的困难,保证购票、托运行李、进站和中转换乘“四优先”。各军用饮食供应(供水)站、军人接待转运站要按照军供站正规化建设规定,热情接待,周到服务,保证退役士兵转运途中的饮食供应,军地有关部门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退役士兵运送中的各种问题,严防事故发生,确保今冬退役士兵接待转运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