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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通知

  5.加大资金投入,支持资源节约项目建设。工业结构调整资金和政策性贷款项目对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包括重大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重大技术示范项目、重大资源节约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化项目等要给予优先安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支持一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和改造项目。
  6.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把国家鼓励生产、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以及鼓励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的经济政策落到实处。
  (五)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高耗能、高耗水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完善重点耗能产品和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对达不到最低能效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进口和销售;对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准施工、验收备案、销售和使用;对矿山尾矿中资源品位严重超标的,要采取强制回收措施。对全省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要建立日常能耗统计上报制度。
  各地要组织好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实心粘土砖禁用情况等专项检查或抽查活动,要重点抓好对煤炭、造纸等高耗水企业及洗车、洗浴等服务业,以及各级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节能、节水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
  (六)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领导协调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资源节约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目标,制定规划,建立机制,落实政策,组织实施。由省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协调,教育、科技、财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商务、国有资产管理、林业、国税、地税、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煤炭、统计、法制、机关事务管理、畜牧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积极做好资源节约工作。要抓紧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将资源节约责任和实际效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中。
  2.深入开展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围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这一主题,在全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源节约宣传活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以及世界水日、土地日、环境日等宣传活动。新闻媒体要集中宣传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先进典型,倡导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逐步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提高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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