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行政强制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2年4月18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8日)修改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通知
(豫政[2005]5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省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作为人口大省和资源消耗大省,人均资源占有量低、资源利用率较低、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差和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等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增大,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迫在眉睫。为了进一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按照《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我省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和消费模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目标是:“十一五”时期,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全社会的资源节约意识显著增强,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水耗、物耗大幅度降低,形成一批循环经济的典型企业、产业园区和城市,创建一批资源节约型城市、政府机构、企业、社区和学校,建设节约型社会迈出坚实步伐。
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工作重点
(一)强力推进能源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