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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财政预算的通知

  (七)积极支持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相关工作。改革现行公务员职级工资制,落实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认真开展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遏制津贴补贴发放混乱的现象。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要求,适时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八)规范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实施统一、规范的政府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同时,结合政府债务情况,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预警控制制度,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偿债专项资金,逐步消化政府债务,防范债务扣款冲击政府预算的正常执行。
  四、进一步做好2006年预算的编报工作
  编制2006年财政预算,各地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的实施范围。要完善预算编制办法,增强预算的科学性。改进预算编制手段,全面建立计算机技术支持系统,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省、市两级财政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县(市、区)级财政也要加快推进改革。大力推进财、税、库联网工作,把计算机网络系统覆盖到财政预算、国税、地税、人民银行国库、各专业银行和各预算单位,做到当天收支可在网络上查询,提高预算执行分析的时效性和工作效率。三是全面实施“乡财县管”,加强县乡财政计算机网络建设,提高工作人员软件操作水平。四是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五是探索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重大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制度,研究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六是继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支两条线”改革。通过编制综合预算,统筹安排税收和非税收入。
  按照细化部门支出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2006年省级各部门编报的支出预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要具体核定到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专项支出要分省级和市、县专款,按项目编报,省本级的支出项目,原则上要编列到具体预算执行单位;补助市、县的专款,原则上按支出项目核定到各市,年度预算执行中,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进行支出预算的调整和追加。
  各省辖市和县(市)政府要将税收返还和上级补助收入足额编入本级政府预算,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本级预决算的监督。在编制本级政府预算时,税收返还按上年执行数加增长预计数编列;体制性补助、基数性财政转移支付和一些确定的跨年度专项转移支付参照上年执行数编列。各省辖市及省财政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应于2006年3月底之前将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算草案汇总后报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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