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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19号文件精神促进全省流通业发展的通知

  十、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各级政府要运用财政贴息等政策,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各所有制成份的投资主体认真落实《河南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管理办法(暂行)》(豫交征[2005]24号),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效率;鼓励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明确其合法身份和社会地位,保护其合法利益,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在促进农产品流通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一、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支持“三绿”工程、“菜篮子”工程建设,建立、完善流通环节食品检疫检测体系,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引导、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等落实检测制度,建立内部检测室或配备检测仪器。推行机械化屠宰,支持重点屠宰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屠宰企业、肉品经营企业购置设备建立肉品安全检测系统;支持申报绿色食品、绿色生产线、绿色生产基地认证。
  十二、加强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各级政府和商务主管部门要使用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农村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创新的意见》(豫发[2005] 9号)的要求,加快基层供销社改造和体制创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合作经济体系;切实抓好“万村千乡”工程,采取利息补助和资金支持等形式,引导和支持各类大中型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以标准化“农家店”和连锁配送中心为载体,构建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省初步形成以县城为重点、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零售网络。建立健全新型农资流通组织,整合现有农资营销网络,积极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网络体系。
  十三、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维护市场稳定。各地要认真落实《河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豫政办 [2005]2号)的各项措施,建立肉、糖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要准确掌握本地生活必需品和救灾物资的生产、库存和销售情况,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预案及时启动;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必需品监测企业及救急食品征购生产企业重要储备商品收储和投放机制,发挥储备平抑市场波动的功能。
  十四、大力倡导“诚信兴商”,实施品牌战略。鼓励流通企业创立和维护商标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在流通行业倡导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大力推进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以诚信打造品牌,用品牌赢得市场;要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重视和加强对知名流通企业、全国性和地方性商业“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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