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继续压缩超收财力和各类专项资金结转。依据项目支出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当年预算、上年结转、上级补助等项目支出,并确保及时拨付,切实减少结转。
四、进一步做好预算的编报工作
编制2006年财政预算,要在总结上年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收入预算编制工作。收入预算要在做好上年收入预测和财力预计的基础上进行编制。部门预算编制要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2006年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全年各项收入,包括财政部门安排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各项非税收入,并按收入类别逐项审核、编制。
(二)支出预算编制工作。支出预算要根据支出内容和政策要求进行分类编制。其中,基本支出预算要根据基础信息数据库中各部门人员、资产、非税收入、经费支出等信息,编制人员支出、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并根据定额标准,编制公用经费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由各部门编制,实行项目库三年滚动管理,在实施规范的项目支出申报、论证、审核、排序等程序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发展计划,并结合财力可能进行细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要依据政府采购范围和品目,将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中需要实行政府采购的商品、项目,在政府采购预算中编列。
(三)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各级政府要将上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编入本级政府预算,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本级预决算的监督。在编制本级政府预算时,上级财政的“两税”返还按上年返还数加当年上划“两税”增长的预计返还数编报,所得税返还、体制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固定结算补助、固定专项补助按上年执行数编报。
(四)各市于2005年12月底以前,将经市政府审核后的汇总本地区的预算(草案)正式报省财政厅;于2006年2月底以前将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算草案汇总后报省财政厅。
在编制好财政预算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还要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一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加强对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的管理,稳步推进项目支出预算考评工作,并加强对市县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力度。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在省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深化改革的预算单位级次,进一步扩大市级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范围。三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注重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四是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大力推进财政综合预算,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全部编入部门收入预算,并根据“核定收支、统筹管理”的原则,审核、编制非税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