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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预算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预算的通知
(辽政发[2005]4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 (国发[2005]37号)精神,现就我省2006年预算编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6年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6年是我省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从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看,国家继续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将有效抑制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逐步改善经济结构,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态势。从我省经济形势看,由于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有力推进了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给以装备制造业和原材料工业为重点的我省老工业基地带来了较大的经济增长空间,经济自主增长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但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结构性、体制性矛盾仍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增长方式依然粗放,城乡和地区间发展差距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形势严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落实振兴老工业基地政策的财政减收增支压力较大。
  由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较重,已定减收增支政策较多,2006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比较突出。从收入方面看,国家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调整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钢材价格回落及房地产投资趋缓等因素,一定程度上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从支出方面看,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支持就业再就业,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支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以及安排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稳定等重点支出,都需要财政增加预算支出。
  根据对2006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编制2006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贯彻落实稳健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壮大财政实力。着力整合政府财力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三农”、社会保障和就业、义务教育、科学、公共卫生、生态和环境保护、解决县乡财政困难,以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等重点支出;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全面推进依法理财,不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等改革,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支持深化投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革与创新,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2006年财政收入预算安排及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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