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制定全区节水型社会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推动水权交易和水市场的发育,逐步建立起以水权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广西节水型社会的法规规章、行政管理、经济技术政策和宣传教育体系,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顺利开展。
2.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要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的方针,建立起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运营机制和有偿使用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加强水资源的管理,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合理调配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广开水源,兴修水利,提高蓄水供水能力。各地要积极开展争创国家、自治区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开采强度,确保采补平衡,严格限制超采、滥采地下水。
3.推进城市节水工作。要积极推广节水技术、设备和器具,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推动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城市生活用水要实行定额管理,严格执行计量收费。
4.推进农业节水。要大力推广农业节水灌溉设备应用,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着重开展种植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旱作农业,开展适应性种植。积极发展节水农业,推行节水灌溉制度,改造提高灌溉渠系,提高渠系输水有效利用率,推广农田管灌、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
5.推进工业节水。要积极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重点抓好火力发电、钢铁、石化、造纸、印染、食品、制糖等行业的节水工作。大力发展和推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技术、高效冷却节水技术、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技术、洗涤节水技术、废水处理节水技术等。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方面,推进海水直接利用、矿井水资源化利用以及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
6.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改善生态、调节水源、提高水质,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及农业灌溉用水安全。要结合我区水环境和水污染的特点,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对水环境的需求,合理确定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的规划布局。按照循环经济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对主要江河的重点污染段,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力度,综合整治水环境,加强供水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加强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水环境。加强水源、面源污染源管理和治理,防止水源富营养化程度的加深。加强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和主要入河排污口污染物监测,保证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的实现。推行污水处理回用,经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可作为城市新的供水水源,回用于城市河湖补水、绿化、冲洒道路用水等。合理做好江河的流域性水能开发,加强流域性水源林的保护和建设。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实现城乡防洪、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回用等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提高水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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