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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之都”建设的若干意见

  (二)主要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的体制机制,形成一大批全国著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明显的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品牌,形成若干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知名品牌,使品牌经济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
  ——制造业品牌。到2010年,制造业国际品牌达到1-2个,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分别达到25个、45个,省级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分别达到320个、210个,市级知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分别达到650个、400个;国家免检产品数量明显增加;全市40%以上企业拥有自主出口品牌,力争更多品牌列入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
  ——农业和服务业品牌。到2010年,培育和发展在全国、全省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农业名牌产品8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5个,以及一批国内知名服务业品牌。农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及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得到广泛注册和使用,恢复和发展一大批农产品传统品牌。
  ——区域品牌。到2010年,培育和建设5个以产业集群为依托的区域品牌,其中1个为具有全国较大影响力的著名区域品牌;商标品牌基地5家。
  ——品牌经济规模。到2010年,市级以上品牌产品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总额的比例提高到40%以上,品牌经济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25%以上。
  三、推进“品牌之都”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发展和提升制造业品牌。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和提升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优先培育电子信息、精细化工与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品牌产品;加快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特色优势产业,依托现有优势品牌企业,重点抓好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精密仪器仪表、装备制造、模具、文具等优势制造业的品牌培育工作,争创国际知名品牌,形成国际、国家、省、市四级梯状品牌企业群体和品牌产品集群,推进“宁波制造”向“宁波创造”转变。
  (二)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注重发挥地方特色,巩固提高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农业新产品开发,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产品品牌,重点在种子、蔬菜、茶叶、水果、竹笋、花卉、特色养殖等行业取得新的突破;完善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在农业品牌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农业企业积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加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提升农产品品质,拓宽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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