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涪陵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渝府〔2006〕51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涪陵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渝教文〔2006〕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涪陵职业技术学院组建以来的运行情况,同意涪陵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更名后,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隶属关系、管理体制、单位性质、经费来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规格、层次等均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