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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烤烟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烤烟工作的通知
(筑府发[2005]88号)


各产烟市、县人民政府、市烤烟生产收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烤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06年全市烤烟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烤烟生产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006年,全市烤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和市委七届十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全省烤烟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烟叶工作,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烟叶生产条件,实现提质控量,稳定烟叶市场,继续坚持“控制总量,稳定政策,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的指导方针和坚持“防止过热、控制总量”的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搞好服务,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烟叶产量和质量。

  目标任务:2006年,全市烤烟收购计划36万担,其中:开阳县19.6万担;清镇市7.4万担;修文县、息烽县各4.5万担;上等烟30%以上,上中等烟85%以上,烟叶等级合格率达到80%以上,努力做到产销平衡。

  二、稳定扶持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一)稳定扶持政策,稳定烟农种烟积极性

  1、全市所有烟叶生产必须纳入合同管理,对签订产购合同的烟农,各产烟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省人民政府规定足额投入到位。在投入方式上坚持产前投入和产后扶持相结合的办法,要采取多种形式有效解决烟农产前投入资金不足的问题。

  2、各产烟市、县人民政府要从上年农特税中列支10%以上的资金与市人民政府按每担10元的标准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与烟草部门投入统筹安排,列入目标考核,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3、市人民政府投入150万元作为新技术推广资金,主要用于技术培训、课题试验、新技术开发等。市烟草分公司要按省政府规定,落实产前投入和产后扶持资金(产前投入每亩60元、产后扶持每亩70元,共17万亩,投入资金2210万元),继续扶持烤烟生产。

  4、市人民政府和市烟草分公司分别拿出50万元计100万元,设立2006年烤烟工作奖励基金。市人民政府将按市烟办制定的《贵阳市2006年烤烟生产、收购目标考核办法》(另行文),对各产烟市、县烤烟生产收购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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