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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06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全面推行项目责任制管理。年度实施计划一经审核批准,要逐级签订项目责任书。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各产烟市、县、乡(镇)党委、政府,烟叶部、烟草站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各级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产烟市、县烟叶部、烟草站及相关部门要抽调专人专职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补贴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四)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按照“统一建造规格、统一技术规范、统一质量标准、统一验收办法”的要求。县级水利和烟草部门要组成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管理监督,并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市级水利部门和烟草分公司,要对所有工程的质量状况进行复查。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特别是重大质量责任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工程负责人和施工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明晰产权,加强管护。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所涉及的资产,严格遵循“谁投劳、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即户建项目归烟农自有;乡(镇)或村(组)集体所建项目归乡(镇)或村(组)集体所有,烟农共同使用。为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在促进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项目受益农户要与烟草部门签订长期种植烟叶的合同。

  四、资金统筹与保障

  2006年,全市基础设施建设总投入为 38 14万元,其中烟草部门承担2745万元(国家烟草专卖局投入1286万元,贵阳市烟草分公司投入1459万元),各级政府部门承担536万元,烟农投工投劳折合资金532万元 (见附表二) 。政府相关部门匹配的资金是:一市三县烟叶农业特产税的10%以上,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市级财政按当年烟叶收购计划每担计提10元,列入市财政预算。上述资金管理渠道不变,分别投入,各记其功,由各级政府各部门行业资金的比例和工程进度先行垫付到位。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识大体,顾大局,确保资金统筹到位。税务部门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不得征收税费。审计部门要对项目资金进行年度专项审计。各产烟市、县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监督与安全管理的具体办法。烟草部门补贴资金负责工程主体,其余费用(如设计、会议、办公、接待等费用)可从各级政府匹配资金中解决。

  五、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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