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乌当区政府对嘉旺屠宰场实施全面整改达标负总责。
1.要求嘉旺屠宰场5月底全部达到定点屠宰场的设置标准,实现机械化屠宰。
2.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对屠宰场各项整改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并报市生猪定点屠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6月底以前完成。
3.组织各有关部门做好税费“统收统结”前期准备工作,3月启动。
(九)白云区政府对辖区内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实施全面整改达标负总责。
1.督促丰利公司屠宰场尽快理顺关系,明确债权和股东身份,健全完善企业组织,加强整改,确保6月底达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标准,年底前实行机械化屠宰。如期达不到条件,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其停业,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2.按照市的要求,提出合并整合区内现有屠宰资源,设置一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方案,3月底前完成。
3.组织各有关部门做好税费“统收统结”前期准备工作,3月启动。
(十)花溪区政府对辖区内的屠宰厂(场)实施全面整改达标负总责。
1.根据“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做好新选点等前期准备工作;综合各职能部门的意见,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此项工作3月底以前完成。
2.整合屠宰资源,选择适合条件的有能力的企业,设置一个符合国家标准、实行机械化生产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方案,3月底完成。
3.组织各有关部门做好税费“统收统结”前期准备工作,3月启动。
(十一)清镇市政府对辖区内的屠宰厂(场)实施全面整改达标负总责。
抓好市食品公司屠宰场的达标改造(或异地建设)方案,2月底上报方案,确保6月底必须达标生产,年底实现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屠宰。
(十二)开阳县政府对辖区内屠宰场整改达标负总责。
巩固提高金福喜公司城南屠宰场的生猪屠宰管理水平,按《开阳屠宰场设置规划》要求,6月底在有条件的乡镇启动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为全市启动乡镇生猪定点屠宰作好试点。
(十三)息烽县政府对县食品公司屠宰场的整改达标负总责。
继续加快县食品公司屠宰场的整改和完善,6月底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十四)修文县政府对县食品公司屠宰场的整改达标负总责。
抓好县食品公司屠宰场的改造方案,3月底前完成,9月底以前按国家标准建成投产,年底实行半机械化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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