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所属分支机构要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直补农民”的原则对以货币方式进行补偿的征地补偿经费实行统一封闭管理,保证征地补偿资金在补偿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前,在中国工商银行上下行之间的专户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从专户中调度使用资金。
2、确保补偿到位
中国工商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及其沿线所属分支机构要成立补偿工作服务小组。征地工作机构按照经批准的《贵阳绕城公路西南段工程征地补偿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向中国工商银行所属分支机构提交《征地补偿拨付通知书》、《征地补偿兑现表》及转帐支票。中国工商银行及其沿线所属分支机构的补偿工作服务小组,根据征地工作机构提供的《征地补偿拨付通知》及《征地补偿兑现表》,对货币补偿部分开立帐户(存折),及时足额安全地将征地补偿费转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被征(占)用地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等的帐户,或由银行直接向农户发放现金。非银行征地补偿工作服务小组的人员不得经办兑现货币补偿经费。征地工作机构要按上述要求,对征地补偿费兑现制定出具体的规定,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3、严格征地补偿资金管理
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征地补偿资金运行的管理,并按月及时准确地向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报送以货币补偿方式、以多途径补偿方式使用补偿资金的财务报表。工作经费必须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征地工作、不得挪作他用,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4、多途径补偿经费管理
多途径补偿经费用途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制定的《多途径补偿方案》中明确专项用于:
(1)为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调整土地;
(2)为被征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剩余的土地进行整理整治;
(4)对被征地农民集中安置的基础设施进行配套投入;
(5)兴办村集体企业;
(6)货币补偿中的遗留问题处理等。
各区多途径补偿资金方案在报市政府征地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和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后方可实施。未经核准备案的方案,银行不得在征地补偿费专户中调度资金。
(二)工作经费管理
贵州绕城公路西南段工作经费由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拨到市国土资源局专门帐户,再由市国土资源局按审核标准拨付沿线区国土资源分局专户。征地工作经费按征地补偿总经费的4%另行计列。市征地协调机构0.5%,区征地协调机构2.5%,另1%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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