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我省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普遍滞后,全省排水管道密度仅为全国平均密度的70%,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是影响处理厂效益正常发挥的最直接原因。根据国家要求,我省利用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主要进行污水处理厂和污水主干管网的建设,对污水支管等收集系统的建设考虑不足。从已经建成投入试运行的兰州雁儿湾污水处理厂、陇南武都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定西安定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和临洮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等项目的运行情况看,由于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街区及居民小区污水收集管网的不完善和管网覆盖率低,导致污水收集率过低,一方面污水不能应收尽收,另一方面污水处理设施能力闲置,使污水处理工程经济和社会效益难以正常发挥。
(四)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重视不够。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既是完善城市功能的需要,也是改善水环境、保护水资源的需要。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省上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也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的健康发展。但仍有一些地区在认识上存在一定的问题,争取项目时积极主动,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和运行费用时消极被动,等、靠、要思想很严重,上项目时求大超前,遇到困难畏手畏脚。这次联合检查调研中发现,个别地区态度消极,重建设、轻管理现象明显,对工程进展缓慢、运行负荷率低等问题只是简单地归结为资金问题,不从自身查找原因,对联合检查配合不够,如兰州、平凉、张掖等地至今未上报检查整改材料。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有限的水资源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之一,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对于实施这一战略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城市政府是城市公共资产的主要支配者,也是城市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做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及推进市场化改革,保护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既是政府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体现。各级城市政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城市污水处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统筹安排,加大扶持力度,采取必要措施,尽快发挥污水处理项目的作用和效益。
(二)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加大收费征缴力度。我省目前的收费标准不能满足新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今后随着各市新建污水处理厂的逐步投入使用,应加快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步伐。但是由于我省经济落后,居民收入较低,承受能力相对较差,价格调整一次到位确有困难。结合我省实际,按照《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环保局关于加强黄河甘肃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4〕120号)要求,建议采取分地区、分时段逐步提高收费标准的方法,坚持“小步走,走快步”的原则,使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逐步达到0.80元/吨“保本微利”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