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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四、抓紧制定相关政策,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各城市政府要认真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甘政发〔2005〕59号)精神,加强指导,积极协调解决污水处理市场化运作中的实际问题,研究制定促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化运作的配套政策,不断深化我省污水处理市场化改革,全面提高污水处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遵照徐守盛副省长在《建设部关于全国污水处理情况的通报》(建城〔2005〕149号)上的批示要求,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省物价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甘建城〔2005〕343号),并联合对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检查与调研。现将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报告如下:
  一、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城镇化进程进入了较快的发展时期,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撤地设市步伐的加快,城镇化水平以每年超过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截止2004年年底,全省已有16个设市城市、65个县城城镇化水平达到28.61%。由于城市规模的扩张,自1998年到2004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每年平均以5%左右的速度增长,到2004年全省县城及县城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已达48000万立方米/年,占废水排放总量的40%。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预计在不远的将来,全省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将超过工业废水排放量,给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带来巨大的压力。
  在2000年之前,除兰州市、酒泉市和武威市外,我省其它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几乎是空白。“十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千方百计争取国债资金,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速度明显加快。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1〕89号)要求,“十五”期间,所有设市城市都必须建设污水处理厂。从1998年至今,除了兰州市吴家园污水处理厂、中国石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污水处理厂、永登县污水处理厂等(总处理能力约9万立方米/天)属于地方或企业自筹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外,全省所有设市城市和部分县城在国债资金的支持下陆续开工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约99万立方米/天,总投资约20亿元。截止2005年10月,已经建成运行或基本建成的有兰州雁儿湾污水处理厂、陇南市武都城区污水处理厂、定西市安定城区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定西市临洮县污水处理厂、嘉峪关市污水处理厂、酒泉市污水处理扩建工程、敦煌市污水处理厂、白银市污水处理厂。其余项目工程土建及设备安装已基本完成,即将进入设备调试阶段,预计至明年上半年前可全部建成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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