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指导原则和任务目标,认真制定当地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计划。
“十一五”期间,全省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指导原则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城市抓社区、农村抓乡镇”的工作方针,健全、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残疾人组织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更加活跃,为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实现残疾人同步迈入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组织基础。
主要任务目标是:
——健全并规范以县区市残联为主导、乡镇(街道)残联为骨干、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为基础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形成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基层残疾人组织“三级网络”。
——健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2006年末,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2007年末,按照每年60%和40%的比例,配齐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
——巩固、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社区残疾人协会组建率、专职委员配备率、残疾人活动场所开辟率稳定在100%,并不断提高为残疾人的服务能力。村残疾人协会比照社区模式,2006年末全部建立组织、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
——健全完善残疾人专门协会。2006年末,市州、县区市完善规范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2007年末,各级专门协会基本达到“人员、经费、场地”三落实,并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发挥协会联系残疾人、代表残疾人的作用。
——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2008年末,县区市、乡镇(街道)残联干部通过学历教育和培训,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通过培训(年均培训1次以上),能够掌握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善于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坚持为残疾人服务。
——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2006年末,县区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全部建成并完善服务功能;2007年末,市州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全部建成并发挥示范、指导和服务作用。
各市州、县区市要认真研究近几年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按照省上提出的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使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有新的突破。
三、完善组织网络,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