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大同、忻定、晋中、晋南四大盆地盐渍化区域,采取工程排盐、农艺抗盐、化学改盐、耕作压盐、生物降盐等措施,实行田、沟、渠、林、路综合治理,改造盐碱地100万亩,其中,轻度盐碱地综合治理60万亩,中度盐碱地综合治理30万亩,重度盐碱地综合治理10万亩。
在抓好工程措施的同时,抓好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形成集监测、研发、信息管理与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省、市、县三级技术服务体系72个;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的新技术、新产品区域性中试基地6个;建设基层配肥站300个。项目完成后,项目区工程田普遍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三、实施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的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成立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领导组,负责工程项目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副省长梁滨任领导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罗清宇、省农业厅厅长杨文宪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国土、水利、农机、林业、扶贫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其他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由厅长杨文宪兼办公室主任。市、县两级也要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和分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广大基层干部和农业科技人员积极投身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2.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在财政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煤炭资金、新增建设用地补偿资金及土地出让金、扶贫资金等现在用于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金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投资,确保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省级财政已将耕地综合生产建设资金列入预算,市、县两级也要根据财力状况,适当增加投入。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各地可采取以劳代资、财政补贴、适当奖励等办法,引导调动农民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投资的积极性。
3.扎实搞好科技服务。为切实实施好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省级决定成立项目技术咨询指导组,由省农业厅牵头,组织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及发展改革委、财政、土地、水利、农机、林业、扶贫等方面的专家参加,全面负责工程实施的技术指导和咨询工作,及时解决工程实施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科技服务的重点,一是加大旱作节水、测土配方施肥、中低产田改造等成熟技术的推广力度,搞好不同区域、不同建设模式的示范、推广。二是加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新技术的引进、研究和开发工作,积极开展土壤改良与培肥、污染耕地修复与防治、新型肥料研发与施肥技术推广、耕地质量监测与预警系统建立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搞好技术储备。三是依托“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对基层农业干部和农民群众开展实用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