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广泛开展社会捐助。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发动本单位职工,积极为灾区、库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的困难群众捐款捐物,特别是困难群众急需的棉衣棉被等生活物资。大力倡导非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以及邻里互助,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捐助活动,多方募集救灾资金和救济物资。元旦前后组织机关干部捐款捐物,春节前将募集的慰问资金和生活物资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4.认真组织走访慰问。要把为群众“送温暖、解难题”活动与“两节”期间的走访慰问结合起来,组织专门队伍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特别是对伤残军人、烈军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劳模、困难先进工作者,农村受灾户、特困户、五保户,企业困难职工、城镇低保人员等,要重点走访慰问。要千方百计筹措帮助困难群众解决过冬问题的资金,确保这些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帮扶对象手中,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挤占、挪用。
三、明确为群众“送温暖、解难题”活动的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务求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为群众“送温暖、解难题”活动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副职抓好这项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带头落实任务,带头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要组织干部,深入农村、企业、社区,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省直单位和中央在湘单位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与“送温暖、解难题”活动。
2.明确部门责任。各级党政机关都要切实履行好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职责。民政部门要对城市低保户、农村贫困户、受灾户的生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和捐助活动,切实做好城镇低保、救灾救济、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户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户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开展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财政部门要安排好专项资金,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省、市州、县市区直属机关工委要组织动员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捐助活动和走访慰问活动;中央在湘单位要积极参与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种活动。工会系统要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劳模、特困职工和“双联”(党政机关联系企业、机关干部联系困难职工)活动。国资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所监管的困难企业、独立工矿区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和走访慰问工作。经委系统负责做好除国资管理部门监管外的其他困难企业、独立工矿区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和走访慰问工作。水库移民开发管理部门要切实帮助库区移民解决吃饭难、用电难、行路难等问题。农业和涉农部门要做好生活困难的农业劳模、农业企事业单位的特困职工、农村贫困户的生活安排和走访慰问等工作。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要保证“两节”期间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需要。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基层救助平台的作用,为各部门开展救助活动提供服务。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工作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