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纠正违规使用教育资金行为和改进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附件3:
中小学择校费和捐资助学专项资金需要整改的问题


┌───┬────┬────┬────────────────────────────┐
│责任市│责任县、│责任学校│         主要问题               │
│   │市、区 │    │                            │
├───┼────┼────┼────────────────────────────┤
│佛山市│    │    │佛山市2所小学三年共录取新生1263人,其中:非学区生432  │
│   │    │    │人。除4人属于政策照顾生外,其余428人全部参与捐资助学。 │
│   │    │    │累计缴交捐资助学资金731万元,捐资助学比例为100%。   │
├───┼────┼────┼────────────────────────────┤
│佛山市│    │    │佛山市2所中学录取高中择校生中有37人未达到学校择校生录  │
│   │    │    │取最低分数线。                     │
├───┼────┼────┼────────────────────────────┤
│广州市│    │执信中学│2002至2004年,广州市执信中学将存放账外的捐资助学资金  │
│   │    │    │722万元用于发放教职工福利、奖金,占同期账外支出总额   │
│   │    │    │1043万元的69%。                    │
├───┼────┼────┼────────────────────────────┤
│广州市│    │育才中学│育才中学账外专项资金用于发放教职工福利、奖金224万元,  │
│   │    │    │占已使用资金420万元的53%。               │
├───┼────┼────┼────────────────────────────┤
│广州市│番禺区 │    │番禺区2所学校通过捐赠人定向捐赠的方式,将接受的捐资助  │
│   │    │    │学资金大部分用于发放教师奖金和福利。期间实际使用捐资  │
│   │    │    │助学资金2577万元,其中发放教师奖金及福利1659万元,占  │
│   │    │    │64%。                         │
├───┼────┼────┼────────────────────────────┤
│广州市│黄埔区 │    │2002至2004年,广州市黄埔区2所中小学接受学生家长和单位  │
│   │    │    │捐赠物资价值共33万元,主要有电脑、数码像机、空调、管  │
│   │    │    │乐器、办公(课)桌椅等,2所学校对以上捐赠的物资既没有   │
│   │    │    │向捐赠人提供收据,也没有纳入学校财务账核算,导致账外  │
│   │    │    │资产的存在。                      │
├───┼────┼────┼────────────────────────────┤
│广州市│    │    │广州市13所中学共招收初中新生14797人, 其中:计划外生  │
│   │    │    │2658人,有2558人参与捐资助学,比例为96%,累计缴交捐资 │
│   │    │    │助学资金8343万元,人均3.26万元;14所小学的非学区生捐  │
│   │    │    │资助学比例为91%,人均3.73万元,其中东风东路小学2004年 │
│   │    │    │人均高达5.89万元。                   │
├───┼────┼────┼────────────────────────────┤
│广州市│    │广州市第│2002至2004年,广州市第五中学减免21人的择校费67万元。  │
│   │    │五中学 │                            │
├───┼────┼────┼────────────────────────────┤
│广州市│增城市 │增城中学│增城中学减免33人的择校费58万元。            │
├───┼────┼────┼────────────────────────────┤
│广州市│番禺区 │番禺中学│番禺中学2002年按照6000元/生标准收取择校费,低于区物价 │
│   │    │    │局核定的12000元/生的标准, 但学校另外向择校生收取约  │
│   │    │    │6000元—36000元/人不等的定向捐资助学资金(相当部分捐赠 │
│   │    │    │意向为教师福利)。                    │
├───┼────┼────┼────────────────────────────┤
│广州市│    │广州市第│广州市第八十中学2002至2003年超标准收取32名择校生择校  │
│   │    │八十中学│费共17万元,另外以捐资助学、教师慰问金等名义接受30名  │
│   │    │    │择校生家长捐款共44万元。                │
├───┼────┼────┼────────────────────────────┤
│河源市│    │    │河源市4所中小学2002至2004年共接受捐资助学资金42万元,  │
│   │    │    │均未上缴财政专户,且大部分使用自制收据或普通收据。   │
├───┼────┼────┼────────────────────────────┤
│惠州市│    │惠州一中│惠州一中2004年度收取的择校费574万元,未纳入财政“收支  │
│   │    │    │两条线”;管理,且全部使用学校自印收据收取。      │
├───┼────┼────┼────────────────────────────┤
│惠州市│博罗县 │博罗中学│博罗中学2002至2003年除按规定标准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   │
│   │    │    │外,另以“社会捐助”名义向324名择校生提高标准收取择校  │
│   │    │    │费211万元。                       │
├───┼────┼────┼────────────────────────────┤
│清远市│清缄区 │清城区第│清城区第一中学低于最低分数线录取新机制生127人。     │
│   │    │一中学 │                            │
├───┼────┼────┼────────────────────────────┤
│汕头市│    │    │汕头市2所中学从市财政返拨的择校费3404万元中支付教职工  │
│   │    │    │超课时津贴及节假日慰问金373万元,占11%。        │
├───┼────┼────┼────────────────────────────┤
│汕头市│    │    │汕头市财政局从统筹的择校费中拨给市教育系统作为高考奖  │
│   │    │    │金共228万元。                      │
├───┼────┼────┼────────────────────────────┤
│汕头市│    │    │汕头市2所中学2002至2004年招收择校生495人、415人和325  │
│   │    │    │人,分别占当年计划招生的45%、38%和29%。三年择校生招生│
│   │    │    │比例均超过省规定的标准,累计超规模招收择校生738人。   │
├───┼────┼────┼────────────────────────────┤
│汕尾市│    │    │汕尾市财政局和教育局联合发文,县(区)中学应将财政返   │
│   │    │    │拨择校费的5%上缴汕尾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使用。2002至2004  │
│   │    │    │年,汕尾市教育局共收到县(区)高中择校费统筹上缴款161   │
│   │    │    │万元,用于补充局经费不足,主要为“教学教研开支” (包  │
│   │    │    │括差旅费、会议费、教学教研专项开支、师资培训费等)。   │
├───┼────┼────┼────────────────────────────┤
│阳江市│江城区 │    │2002—2004年,阳江市江城区财政局将学校上缴的择校费164  │
│   │    │    │万元和捐资助学资金103万元共计267万元转入国库,列入地  │
│   │    │    │方财政预算收入,主要用于解决教师工资问题。       │
├───┼────┼────┼────────────────────────────┤
│阳江市│江城区 │    │江城区教育局在财政返拨的择校费收入中按20%的比例计提教 │
│   │    │    │育经费76万元,转作预算外收入,用于补充局经费不足;区  │
│   │    │    │财政局按择校费和捐资助学资金的2.5%计提业务费共计16万 │
│   │    │    │元(择校费12万元,捐资助学资金4万元)用于局本部业务经   │
│   │    │    │费开支。                        │
├───┼────┼────┼────────────────────────────┤
│中山市│    │    │石岐区杨仙逸小学2002至2004年接受捐资助学款51万元,全  │
│   │    │    │部由学校直接留存使用,未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
├───┼────┼────┼────────────────────────────┤
│中山市│    │中山市第│中山市第一中学2002至2003年累计超规模招收择校生327人。  │
│   │    │一中学 │                            │
└───┴────┴────┴────────────────────────────┘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