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淮府办[2006]4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一月十六日
淮南市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对象:是指承担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
(二)招商引资服务工作考核对象:是指列入市目标办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考核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等目标任务单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全年利用外资和引进内资目标任务的情况。
(二)招商引资服务工作考核:考核市直部门和单位为外商投资企业及招商引资项目的服务情况,包括依法办事、公正廉洁、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成效等五项具体指标,并结合组织参与招商引资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氛围、认真做好对外服务协调工作等综合因素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一)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1.资金确认
(1)按投资项目确认实际到位外资和内资:其中外资的到位资金确认以验资报告、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统计数据为准;内资到位资金中的现金投入以银行进账单、验资报告为准;资产重组项目以重组方实际注入资金计算;实物投资(生产性固定资产)以有资质的资产评估部门的评估额 (或固定资产净值)为准。
(2)考核已投资项目年度到位资金的增量。
(3)投资规模小于50万元人民币的单个内资项目不计人考核范围。
2.申报程序
(1)建立统计报表制度。目标任务单位应在每月30日前将上月属地内引进的境内、外投资项目和资金数额用电子表格分别报送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同时抄送市目标办和市政府招商办。
(2)填报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登记表。目标任务单位根据当年属地内完成任务情况,填报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