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星火富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科技发计[2006]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扩权县市科技局:
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星火富民工程的意见》的精神,加强星火计划项目的管理,促进星火富民工程的顺利实施,依据科技部《星火计划管理办法》,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北省星火富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星火富民工程项目申报书、星火富民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星火富民工程项目年度执行报告编写提纲、星火富民工程项目验收表等请登陆湖北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gov.cn)下载。
二00六年二月十四日
湖北省星火富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星火富民工程的意见》的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星火计划项目的管理,促进星火富民工程的顺利实施,依据科技部《星火计划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星火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村经济,普及科学技术、带动农民致富的指导性科技计划。星火富民工程是新时期星火计划的主要实现形式,是继承和弘扬星火计划宗旨,通过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村科技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开展先进适用技术开发应用和培训,促进农村技术进步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目标的科技工程。
第三条 星火富民工程以专项形式实施。包括农村科技创新与服务体系建设、农民科技培训、重大农业技术成果转化、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农村信息化促进和科技扶贫六个专项。
1.农村科技创新与服务体系建设专项。以加强新型农村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村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为目标,支持星火科技专家大院、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农村信息化基地等农村新星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2.农民科技培训专项。以整合农村科技教育资源,完善农民科技培训体系,加强科技培训能力建设,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为目标,支持星火学校、远程培训网络等星火培训基地的能力建设,支持开展以农村适用技术和非农就业技能为重点的农民科技培训。
3.重大农业技术成果转化专项。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整体科技水平的提高为目标,围绕农业产业化发展急需解决的科技问题,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
4.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围绕推动区域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支持特色产业的技术创新和特色产业集群、星火技术密集区、星火产业带的建设。
5.农村信息化促进专项。以提高农村科技信息服务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目标,支持农村科技信息资源集成与共享平台、信息交流服务平台、信息技术产品和标准、信息服务新模式的开发与示范应用,以信息化带动农业科技的推广普及,带动农产品市场、技术市场的信息交流与传播,带动农业产业化。
6.科技扶贫专项。以推动广大贫困地区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加快经济发展为目标。支持贫困山区,开展适用技术推广与普及,特色资源的科技开发与示范。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四条 星火富民工程项目实行省、市(州、区)、县(市、区)三级管理。省科技厅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星火富民工程工作;根据《湖北省星火富民工程实施纲要》,制定和发布省星火富民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负责项目的评审、立项和管理。
第五条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科技局根据《湖北省星火富民工程实施纲要》提出的任务,负责组织本地区省级星火富民工程项目的初审、申报和实施,并接受上级委托组织考核和验收。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六条 星火富民工程项目分为三大类型:
1.星火富民工程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包括星火科技专家大院、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农村信息化基地和星火学校六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