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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05-2006年江河水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工程的意见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05-2006年江河水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工程的意见
(珠府办〔2005〕61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5年是实现珠江整治“三年不黑不臭”目标和推进治污保洁工作的关键一年,明年又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为有计划地落实经省政府批准的《关于印发广东省珠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粤环〔2002〕164号)和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04〕8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珠海市2005─2006年江河水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珠海市2005─2006年治污保洁工程工作计划》和《珠海市2005─2006年江河水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任务分解表》。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计划确定的各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任务安排和保障措施推进我市江河水综合整治工作和治污保洁工作,并落实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分解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把江河水综合整治工作和治污保洁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本单位任务分解,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凡列入各年度工作计划的任务,必须保证完成。
  (二)建立月报制度。各责任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江河水整治和治污保洁工程实施进度情况报市治污保洁工程和江河水整治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报送内容包括工作动态、重点工程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经验和建议等,各单位要落实一名信息员,按时报送信息。市环保局每月将全市情况汇总报市政府和省治污保洁和珠江整治办公室。
  (三)加大对治污保洁工程和江河水整治工作的投入。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实现环保投入多元化。适时开征和调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固体废物处理费,出台特许经营政策,使市场化准入体系更加完善和配套。
  (四)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巩固各项已治理成果。
  (五)为使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应加强治污保洁和江河水整治工作效能的行政监察。
  在省政府下达2006年度治污保洁工程和江河水整治工作计划时,对未包含在上述计划内的有关事项,将另行文补充。

  附件:1.珠海市2005─2006年江河水综合整治工作计划
  2.珠海市2005─2006年治污保洁工程工作计划
  3.珠海市2005─2006年江河水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任务分解表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珠海市2005─2006年江河水综合整治工作计划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
  2005─2006年是“十五”和“十一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年度,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到水污染是关系到我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要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大局,以建设和谐珠海为指南,以环保模范城要求为标杆,持续改进我市的水环境质量为原则。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0%以上,西部地区城市污水处理率实现零的突破;前山河达到四类水质标准,西江和鸡啼门水道水质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目标要求,流经主城区河流和两岸恢复生态环境,景观进一步改善。2005年底前山河、南屏十二村四队河涌、三灶中心河以及流经各区主城区的主要河流基本实现“不黑不臭”。2006年各类水体继续改善。
  省政府2006年目标下达后,如有变化,另行文补充。
  二、主要工作思路
  以饮用水、景观水(河流)和海水三位一体的系统防御和治理工程为依托,保障饮用水源安全,进一步改善景观水生态环境,提升流域两岸土地价值,层层深入,重点突破。在充分认识到2005年及2006年水污染治理艰巨性的基础上,重视四个加大,抓好主要环节,完善多方面配套,做到四个落实,争取四个突破,具体如下:
  四个加大:一是加大重视程度。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水污染治理工作,要为实现2005年“不黑不臭”和环保模范城“保誉”而战。二是加大规划深度。要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在全市水污染控制规划的基础上,加大各流域的水污染治理项目规划的深度,分期分批推进治理项目。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市、区政府要加大投入,各级财政要优先安排水污染治理项目,同时,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四是加大执法力度,遏制饮用水源地、前山河两岸以及流经主城区河涌的非法养殖、“三无”人员搭建违法违章建筑等现象,同时加强排水管理执法力度,保障城市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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