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西彭组团R、O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6〕42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西彭组团R、O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6〕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市西彭组团R、O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九龙坡区巴福、石板、陶家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东以规划的26米宽城市道路中心线为界,南以三百梯水库东界及规划的26米宽城市次干道为界,西以中环线西段及其南延线为界,北以深沟子水库以南26米宽城市道路中心线为界。同意其规划功能以一、二类工业为主,兼具有居住及配套商贸的城市新区。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城市建设用地)面积960.00公顷,其中居住用地320.27公顷(含中小学用地27.35公顷)、公共设施用地69.42公顷、工业用地189.39公顷、对外交通用地36.94公顷、道路广场用地161.47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7.13公顷、绿地175.38公顷;规划居住人口12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结合现状编制专业规划,强化城市功能,高效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强度,保证公共设施、道路、公用设施、绿化用地,充分发挥城市土地价值,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分级布置道路及步行系统,注重规划地块与外部道路的衔接;加强对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加强规划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西部新城中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