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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2006-2010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一)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及多渠道筹资的原则,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保证结核病防治经费。
  (三)加强结核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确保足够的人员和设施,满足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需求。
  (四)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施结核病控制策略。
  (五)对肺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实行免费检查,对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免费提供国家统一方案的抗结核药物。
  (六)对经济欠发达市、县给予重点技术援助和经费倾斜。
  (七)积极有效地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
  (八)提高DOTS实施质量,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九)建立激励机制,落实结核病报病补助和病人管理补助。
  三、主要技术策略
  (一)建立由结防机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结核病控制服务体系,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以因症就诊、转诊和追踪作为肺结核病人的主要发现方式;以痰涂片为主与X线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因地制宜地开展乡镇卫生院结核病痰涂片检查点工作。
  (三)对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实施国家统一化疗方案,对涂阳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对涂阴病人实施强化期督导。
  (四)加强痰涂片室间质量控制工作,逐步开展痰培养工作。
  (五)建立健全抗结核病药物供应管理系统,保证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及时供应。逐步扩展固定剂量复合制剂的使用。
  (六)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和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结核病监控与评价工作。
  (七)逐步实施结核/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双重感染的实施计划。
  (八)逐步实施耐多药结核病的控制工作框架和实施计划。
  (九)逐步实施流动人口结核病的控制工作框架和实施计划。
  (十)开展特殊人群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十一)与多部门合作,实施中国结核病健康促进策略。
  (十二)积极开展应用性研究工作。
  四、主要行动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计划。
  1.各级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结核病控制工作的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审议本级的结核病控制计划,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对本地区规划进展情况定期审议、督导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将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落实到位。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结核病防治人力资源发展计划,提出具体的目标和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发展计划配齐人员,提高人员专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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