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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装修和办公设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一)公用部位
  
  外墙:弹性涂料饰面50元/㎡。
  
  外窗:塑钢窗220元/㎡,不锈钢防盗窗200元/㎡。
  
  卫生间、茶水间:500元/㎡。墙、地面均为面砖饰面,天棚为铝合金扣板吊顶,卫生洁具采用国产中档产品,台面采用一般花岗岩板。
  
  门厅、楼梯间、走廊:500元/㎡。大门为玻璃地弹门;地面为花岗岩或面砖饰面;墙面大面为乳胶漆饰面,局部作背景墙;天棚为简单造型吊顶或平面吊顶。
  
  (二)办公室
  
  装修标准: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450元。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顶面、门窗、开关插座、隔栅灯、电话线、网络线、长度在2.5米以内的固定橱柜。
  
  (三)小会议室(按建筑面积80㎡以下,包括80㎡)
  
  装修标准: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顶面、门窗、开关插座、隔栅灯、电话线、网络线、电视。
  
  (四)中、大型会议室(按建筑面积80㎡以上)
  
  装修标准: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450元。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含局部背景墙)、顶面、门窗、开关插座、照明、综合布线。
  
  二、机关办公家具、空调配置标准
  
  (一)办公室家具
  
  1、市级领导办公室
  
  按照每间办公室不超过1.5万元配备,包括:办公桌椅、桌前椅、沙发茶几、书柜、衣柜、保密柜、电视柜等。
  
  2、局级领导办公室
  
  按照每间办公室不超过8500元配备,包括:办公桌椅、桌前椅、沙发茶几、书柜、衣柜、保密柜等。
  
  3、处级及处以下办公室
  
  (1)办公桌椅每人一套,每套不超过1000元。
  
  (2)普通椅每房间3张,每张不超过150元。
  
  (3)文件柜1-2个,每个不超过800元。
  
  (4)处级办公室可根据需要配置沙发,每套不超过1500元。
  
  (二)会议室家具
  
  1、小会议室,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400元配备。
  
  2、中、大型会议室,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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