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编制“区域性公厕建设和管理规划”的通知
(沪容环〔2006〕30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规划局编制了《上海市公共厕所布局规划纲要》,市市容环卫局也编制了《上海市公厕建设和管理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两个“纲要”明确了本市“十一五”期间以及“世博会”前本市公厕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提出了2020年前本市公厕建设和管理的规划及管理措施。为确保“纲要”的落实,要求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抓紧做好本区域公厕建设和管理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将编制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
根据市里两个“纲要”要求,结合本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编制本区(县)公厕建设和管理发展规划。规划范围为:本区(县)的行政区划范围。规划期限为:近期:2006—2010年(规划的重点阶段);中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
二、规划主要内容与规划任务时间节点
1、主要内容包含:本区(县)公厕服务体系的现状(截止2005年末)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规划的主要依据;需求量预测;建设(设置)数量和建筑等级;建设和改造的实施进度;应急预案;投资与融资方法;管理规划;规划的保障措施等内容。
2、规划任务时间:以2010年“世博会”召开为近期规划任务时间节点。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6—2007年,全市基本完成规划建设任务的40%,其中,中心城区二级旧里内公厕的改造、城郊和镇郊结合部旱厕、简厕的改造按市专项计划执行;中心城区开展公厕管理第一批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2008—2009年,全市基本完成规划建设任务的80%;扩大管理推进范围,中心城区、近郊地区全面推进管理工作。
第三阶段:2010年,本市中心城区基本完成公厕规划建设任务;基本形成公厕管理全新的机制。
以2020年为本次规划的最终节点,全市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服务规范、管理有序,与本市城市发展和区域功能相协调的,与现代化交通体系相适应的,应急与机动功能完备,居民、行人与行车人均称便的公厕服务体系。
3、完成编制时间要求。各区(县)应在2006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