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四、积极推进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
  (十二)加强企业职工教育和培训。企业要继续办好已有职业院校,也可联合举办职业院校或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企业全员素质。所有企业新上项目都要安排员工技术培训经费。企业有责任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企业支付实习学生报酬按规定在税前列支。
  (十三)积极举办行业职业教育。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强对行业职业教育的协调指导,继续办好现有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要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指导下,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参与制订教育培训规划和本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标准、从业人员资格标准,指导行业职业教育、职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参与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工作。
  (十四)完善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凡属国家和省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院校学历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优先录用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劳动保障、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评价及证书颁发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尽快建立职业资格标准体系。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到2010年,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有条件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十五)坚持正确的办学思想。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单纯重视学历教育向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并重转变。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建立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