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苏政发〔2006〕2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又快又好实现“两个率先”的重大举措,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的必然要求。“十五”以来,我省职业教育取得长足发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省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与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不相适应。为切实加强我省职业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特作如下决定。
  一、明确“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富民为主题、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力培养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使职业教育更好地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服务,为提高农民致富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富民强省、加快“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进一步健全在省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市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220万人,继续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职业教育为社会输送200万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和100万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