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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通知

  (三)为注册税务师行业提供政策信息和培训等服务。注册税务师行业是知识密集型企业,需要不断学习,更新知识,对于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程等,各级税务机关应通过有效途径及时提供,以利于本行业的指导。对于有难度的政策法规,税务部门可组织注册税务师参加培训,使之能更快更好地掌握。
  二、加强对注册税务师执业监管
  针对近两年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较快,同时存在竞争无序、素质不高的状况,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其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必须取得合法资格方可执业,否则各级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其代理的业务。各级税务机关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1999〕145)的规定,税务师事务所应由注册税务师发起,并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方能设立,对“凡未取得税务代理资格的机构所从事的税务代理业务,税务机关一律不得受理”。
  (二)促进依法、诚信执业。“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税务师事务所要始终坚持客观公正、优质服务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业,决不能为了谋取利益从事违规违法活动。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克服在监管中存在的“不愿管”、“不好管”、“不用管”等错误思想,加强指导、监督,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行为,促进依法、诚信执业。
  (三)在规范和执业质量上要严格把关。各级税务机关在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同时,要加强指导、强化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建立健全业务规程、监督管理机制,依法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执业水平,保证质量。
  ⒈建立健全业务规程。明确各项业务的审核要求和审核重点,确保业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⒉对执业质量加强监督管理。通过抽查、年检等形式,加强对执业质量监督管理,推动执业质量不断提高。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纠正压价竞争、降低质量等行为。
  ⒊强化法律责任,增强行业责任风险意识,促进行业自律建设。对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提请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行业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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