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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济南市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4、开展人力资源管理收费检查。重点检查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和再就业培训等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特别是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以及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行为。摸清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收费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促进劳动力和就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5、开展土地资源管理收费专项检查。配合国家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部署,主要检查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相关的学会、协会执行收费政策的情况;检查国家土地价格管理政策执行情况,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

  6、开展公安等系统收费专项检查。着重检查公安机关在户籍管理、第二代身份证、法医签定及交警、消防等方面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

  7、加大对物业管理收费及水、电、气、暖价格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好社会关注、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为老百姓做点实实在在的事,维护好他们的切身利益。

  二、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督

  8、深入开展查处价格欺诈行为的专项行动,是我市2006年工作重点。要集中时间,重点突破,规范商业促销、电信等行业的价格和收费行为,提高执行物价政策的自觉性。要加强指导,营造声势,曝光价格欺诈案例,打击价格欺诈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价格主管部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9、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密切关注粮食、煤电油运、房地产等商品的市场供求情况和价格走势,加强日常巡查,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旦发现,随时查处。落实《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要求,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关注禽流感等突发事件对市场价格的影响,重点防范和应对,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大力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10、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推行明码实价的通知》精神,召开全市明码实价示范店命名会议,推进明码实价工作。本着先整顿规范后处理的原则,抓好明码标价签的换发工作,提高明码实价三色标价签的使用率和普及率。进一步搞好调查,摸清明码实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措施,推进这项工作顺利实施。

  11、开展价格诚信优秀单位创建活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基本思路,选择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业进行示范,倡导切实履行价格收费承诺,引导诚信经商、经营。要严格标准,加强对价格诚信优秀单位的监督管理,提高创建活动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众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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