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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救助管理工作有关规章制度的通知


  四、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救助管理工作。

  五、严格遵守站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维护站内工作和生活秩序。

  六、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规范填写各类表格。

  七、严格遵守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八不准”规定。自觉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做到文明服务,规范救助,接待求助人员态度和蔼、耐心细致。

  八、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救助管理工作中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医疗卫生及环境内务管理制度

  一、卫生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受助人员要进行卫生常识、性病、爱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受助人员自我防病意识。在传染病的多发流行季节,提前搞好防疫工作。发现受助人员患传染性疾病或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及时采取消毒隔离措施,发现疫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

  二、对新入站的受助人员应询问其健康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三、受助人员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应及时送医疗机构治疗。

  四、救助站应实现受助人员宿舍文明、整洁和站内环境绿化、净化、美化,卫生无死角,站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五、室内外卫生应坚持每日清扫和定期大扫除制度,保持窗明几净、地面清洁。

  六、建立受助人员个人卫生制度,帮助受助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做好餐具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

  八、救助站应派人经常打扫、冲洗站内厕所,做好消毒保洁工作,经常喷药灭蝇、灭蛆,保持厕所的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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