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积极推进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
行政许可法》,适应卫生工作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切实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围绕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血液管理和食品安全、卫生机构和人员管理等,建立健全卫生法律和规章,做好卫生标准制订、修订和标准管理工作。大力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卫生法制意识;完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增加执法监督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工作职能,落实综合执法责任,完成各项卫生监督执法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颁布的《关于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明确监督体系建设重点,合理划分各级监督机构职责,落实责任,逐步建立起分工合理、权责明晰、各司其职的卫生综合执法监督体制,推进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综合执法。继续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和开展“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不合格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范围、传染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活动,依法督查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执法行为,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
六、进一步提高中蒙医服务能力
贯彻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加大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
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的力度。坚持继承与创新,促进中医药学术进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开展名医、名科、名院建设工作,加强专科专病建设,推广具有特色优势的适用技术,提高中蒙医临床诊治水平。以农村中蒙医工作为重点,加强全区中蒙医机构内涵建设,提高中蒙医药科研水平,发挥中蒙医药特色和优势,全面加强中蒙医机构应急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中蒙医三级服务网络,切实加强农村中蒙医工作。加强中蒙医机构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基础设施,强化人员培训,全面提高中蒙医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的能力。加快中蒙医重点实验室建设步伐,强化学科带头人培养,提高中蒙医科技水平。加强农村牧区中蒙医药队伍建设,开展乡村医生中蒙医专业学历教育和苏木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基层中蒙医药诊疗水平,巩固和扩大中蒙医药服务范围,推进全国农村牧区中蒙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工作的开展。